大竹律师发表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时间:2023-09-12 23:41:05  作者:大竹县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大竹律师发表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住四川省大竹县XX乡XX村2组,联系电话:

    被告:达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XXXX,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XX镇XX坝,联系电话: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缴纳的诚意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22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绿地上湾项目订购协议》,约定原告在被告处订购了9幢1002室房屋,原告向被告缴纳了20000元诚意金,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据,后原告通知被告表示不愿意购买订购的房屋,要求被告退还原告缴纳的20000元诚意金,被告同意退还,并于2023年8月1日向原告出具了《同意退款书》,原告多次找到被告退还所缴纳的20000元诚意金,被告到至今仍然未退还。大竹县律师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律师事务所  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婚姻律师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通川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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