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律师发表的离婚民事起诉状

时间:2023-09-23 23:16:28  作者:大竹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大竹县律师发表的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 陈某春,女,汉族,出生于1985 年 2 月28 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850228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联系电话:

被告: 唐某平,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9月7日,身份证号码51302319740907XXXX,住四川省开江县,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决婚生子唐某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婚生子唐某阳抚养费500元,直至婚生子唐某阳成年;

3、依法判决原告承担婚生子唐某宇读大学期间的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交通事故律师 大竹合同纠纷律师 大竹法律免费咨询律师 大竹工伤律师

4、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的债务16万元,原告承担5万元,被告承担11万元,具体债务为欠被告的母亲6万元,姐姐5万元,大哥1万元,二个4万元,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04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2月26日原被告双方在开江县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11月13日原告生育一子,取名唐某宇,2014年 8 月4日原告生育一子,取名唐某阳。

婚前由于原被告双方相处时,彼此之间缺乏了解,结婚后原被告因性格不和,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彼此缺乏沟通交流,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开江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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