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律师发表关于合同的协议书

时间:2023-10-07 22:54:02  作者:大竹县律师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大竹律师发表关于合同的协议书

甲方陈某林与乙方蒋某毛合伙养殖生猪120头,其中甲方陈某林占60头猪 ,乙方蒋某毛占40头猪,即甲方占三分之二,乙方占三分之一,甲乙双方均存在垫支,其中饲料款共计219543元,甲方饲料款出资53029元,乙方饲料款出资166514元。甲乙双方共同将养殖成熟的生猪120头出售,经双方结算,甲方陈某林应支付蒋某毛116700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柒佰元(合伙养殖的生猪不存在亏损和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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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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