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律师发表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时间:2023-11-30 22:15:33  作者:大竹县律师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大竹县律师发表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1月6日,住四川省大竹县,身份证号51302919850106XXXX,联系电话:

被告:沈某兵,男,汉族,生于1969年5月26日,住四川省大竹县,身份证号码51302919690526XXXX,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法律免费咨询律师 大竹县交通事故律师 大竹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沈某兵偿还借款68000元,大写:陆万捌仟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舅侄关系,即被告系原告的亲舅舅,原告系被告的亲外侄,2019年12月2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载明被告借原告68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在出具借条前,原告已经将所有的借款交付给了被告,后原告需要资金,多次催促被告偿还借款,被告一直未偿还。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原告:

月   日   日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凌灿伟律师 > 凌灿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