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离婚律师凌灿伟发表的离婚起诉状

时间:2024-01-14 22:59:17  作者:大竹县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大竹县离婚律师凌灿伟发表的离婚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2212419XXX,住贵州省XX县XX镇XX村XX组

被告:张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3019XX,住四川省渠县XX镇XXX街XX号附XX号,联系电话:178XXX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20年原被告双方相识,2023年1月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2023年XX月XX日原被告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大竹律师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律师事务所

大竹交通事故律师

原被告双方婚前相处时间短,彼此缺乏了解,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没有共同语言,彼此缺乏沟通交流,原被告双方办理结婚证后一直分居,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渠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凌灿伟律师 > 凌灿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