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配

20年前子女以老人的名义购买老人单位的房子,费用全部由子女出,留有发票,名字是老人的,由该出资子女一直居住,老人去世多年且没有遗嘱,即将拆迁,老人的其他子女对这套房有主张的权利吗?
补充提问:
其他子女能获得多少?是均分还是出钱的子女能获得大多数?或者出钱的子女怎么能证明完全是自己出资能获得较大利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2-20-状态:未解决]
朱东升律师的解答:

先返回出资子女的费用及利息,然后按照遗产进行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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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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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常年顾问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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