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问题
已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方约定几日后放款,但事后没有履行,半年后放款方居然拿着合同来要债,明明没有按规定履行,反被要还钱,怎么办?找说理的地方,放款方居然说给了,给的现金,没有转账,没有要收条。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关键是他们不起诉就是找好几个人跟着,烦闷呀,我有什么方法主动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3-19-状态:未解决]
宋渐晗律师的解答:
出借人应对实际放款的金额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应承担败诉的后果。你据实答辩即可。一般大额借款应有银行转账单据,但应注意签订借款合同时你是否写过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