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个人出具的欠条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

时间:2014-03-07 16:54:23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案情】

  某药品贸易公司业务员周某持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公司相关证件复印件于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3月17日期间与某制药公司发生药品买卖关系。2012年5月6日,周某以公司名义向某制药公司出具欠条,认可欠某制药公司药材款141178元,并承诺当年年底付清,周某个人在该欠条上署名。但周某到期并未付清欠款,某制药公司遂向某药品贸易公司追讨,某药品贸易公司以欠款金额不实,且欠条系周某个人出具,未得到公司授权为由拒付。

  【分歧】

  对于周某以个人名义向某制药公司出具欠条,是否对某药品贸易公司发生法律效力,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某药品贸易公司只是授权周某去某制药公司购买药材,并未授权其进行结算,故该欠条对某药品贸易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种意见认为,周某与某制药公司的结算行为已构成表现代理,其出具的欠条对某药品贸易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某药品贸易公司出具给周某的授权委托书已载明周某的身份是购销员,其有权代表公司对外从事购销业务。虽然该授权委托书未明确周某具有代表公司进行结算的权利,但其中也并未就此问题有限制性的表述。且周某在向某制药公司采购药品及结算时,均提供了某药品贸易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全套证照,上述情况使某制药公司有理由相信周某是某药品贸易公司对外业务的全权代表,其不仅有权代表该公司进行购销业务,也有权代表公司进行结算,故周某出具给某制药公司的欠条对某药品贸易公司亦发生法律效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作者:邹清平
执业机构: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闸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行政诉讼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陆尧律师 > 陆尧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