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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权益
2月16日我入职新公司,至今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并且说实习期3个月不上保险(怕员工干的不久就走,操作复杂)我想问如果我转正后我要求给补缴社保 2月份的可以要上吗 如果我干4月17日后仍然没签合同我可以要钱补缴几月份的社保,并且哪段时间的工资是双倍的赔偿
咨询者:
fa2147508082
北京
[
咨询时间:2014-03-05
-
状态:未解决
]
王红伟律师的解答:
实习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当按期缴纳社保,双倍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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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伟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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