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补助问题
我在北京丽倍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这家公司的老板旗下还有另一家公司,去年9月份,要我同时负责他另一家公司的采购,我从去年9月份开始负责该公司采购业务,并到3月份我在丽倍生的合同到期,这期间我要求他们兑现补助工资的事情,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总是敷衍,也不给书面的东西,我现在手里有我负责另一家公司的采购证据,能不能让他们按同工同酬的标准要求他们支付工资呢。我去海淀区仲裁 申诉了,他们说这属于兼职的范畴,他们说这个应该去法院,但是我对法院处理我这样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走程序。还有建议我去劳动监察的,必须是公司所在地吧,请您回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3-10-状态:未解决]
王红伟律师的解答:
你应该属于双重劳动关系的问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等待遇。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