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钱律师您好:我是2011年8月20号在东莞的一家物业公司入职做保安主管的、公司只跟我签了一年的合同,签合同的时间是2012年8月至2013年 的7月合同到期。但是公司到现在还没跟我签合同,在今年的6月20号因为公司拖欠了我3个月的工资、经商讨无果的情况下我交了辞职报告,从交辞职表到现在已过去4个月多月了,请问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份辞职表还有效吗?公司现在已超过15个月没跟我签合同了,如果我现在要告公司的话,公司应给我怎么的补偿或赔偿呢?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10-31-状态:未解决]
李铁牛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并且赔偿,但是你交的辞职报告对你很不利,具体欢迎来电进一步说明情况后分析。

我咨询李铁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经济仲裁 交通事故 文书起草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铁牛律师 > 李铁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