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丈夫将所有财产据为己有,离婚不给妻子一分钱钱,另外还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写的妻子的名字,请问丈夫不愿分共同财产,妻子可以自己处理房子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3-17-状态:未解决]
晋毓龙律师的解答:

购房合同上只要房产证的权属人签字即可生效,其他人包括配偶都不用签字,这是物权的公示原则。但是丈

夫可以主张你返还一半的卖房款。从中介来说,如果审查不严,买卖一定可以成功。

我咨询晋毓龙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佳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普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晋毓龙律师 > 晋毓龙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