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转商业贷款碰到的问题

您好。我前段时间做组合贷款,因为公积金的贷款年限太短,所以准备换到组合贷中提供商业贷款部分的银行做纯商贷。但是房产商要求必须到指定的银行做贷款,我不愿意,协商也没有什么效果。我的资料和房产商的担保都在组合贷时的商业银行那边,但是缺购房合同还压在公积金代办公司那里,而且我本人没法拿到合同,会直接转交给房产商。请问房产商是否可以拒绝提供我的合同,阻止我到想去的银行做贷款。合同中没有规定我必须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贷款,是开发商自己的政策。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寻求帮助?
补充提问:
您好,谢谢。合同是建委网站上的标准合同, 补充协议上没有相关内容来规定商业贷款的银行。是否可以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先起诉到房管局?如果起诉到法院,作为消费者,哪种关键证据需要采集,才能增大胜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3-26-状态:未解决]
李莹律师的解答:

协商不成时,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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