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分配
母亲去世,留有房产六间,2000年只做了房屋分配公正(四个子女分别共有),没有析产,没有分房本,房本仍在母亲名下。
问题:
1、按照原有的公证书继续办理房本更名程序,费用?
2、如果不变更原来房本的姓名,房屋在买卖或出租交易时,能否进行?
3、房产公正日期与分房本日期不在同时,属于继承遗产,以哪个日期为准?
4、精神残疾人在办理继承遗产等手续中能否独立进行并产生法律效率?(曾酒后一度有精神亢奋,误认为精神病,提出此条,担心被监护人“绑架”)
5、如一直与房本持有人(母亲)共同居住,是否算自然继承人(没有遗嘱)?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11-2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