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其中有份工程量确认单,总包签字,没盖章,是否有效
我司在跟总包结算一个项目,当时与总包的2位现场的预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签订了一份工程量确认单,文件上还有一条说明:说此文件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工程量,上面只有他们的签字和我是人员的签字,没有盖章,现在甲方故意拖延,不承认,如果要打官司,这份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6-09-状态:未解决]
赵剑律师的解答:
如果总包的两名现场的预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均已签字确认,我认为已经构成对总包的表见代理,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