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的赔偿问题

我2013年11月工伤,现在鉴定出来了是6级伤残。一次性工伤赔偿是本人缴费工资16个月,出事的前12个月实际工资总额平均值是3150,但是交到社保的缴费工资是上一年度的才1840,这样我一次性赔偿会一下子少2万多,也就是说2013年的工资总数的平均值到2014年度才能在社保的缴费工资里体现,公司这样给我报缴费工资合法吗吗?如果不法根据是什么?还有一点鉴定出来后单位要求我上班,如果不去上班就给我开本人工资的60%,我想问一下这里说的本人工资是按出事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还是按当时的缴费工资算还是按我现在可以正常上班的工资算(我是企业员工,底新是810,绩效是500,但是没出事的时候有各项奖金和提成)(请详细解答一下)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11-05-状态:未解决]
武雨雷律师的解答:

按平均工资算,因为当初缴纳社保的金额与你的工资金额不一致造成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建议委托律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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