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纠纷

2013年年底签订的二手房交易合同,首付款部分已经按时支付,原订今年年初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是由于卖家的房产还有银行贷款未还清,所以未能按时办理过户。经与卖家协商,双方同意在推迟过户时间,并由卖家降低部分房款以作补贴(前后总共协商同意过三次延迟),至今已经超过原订过户时间近半年。期间,卖家同意先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以便买家进行房屋装修。目前,卖家想再一次延迟过户时间,因为他的银行贷款还未还清。作为买家,我觉得卖家缺乏诚信,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过户。不知是否可行,而我又需要如何操作,如果走法律程序,收费又将会是多少?
补充提问:
那么诉讼费是需要我承担吗?还是败诉方承担?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7-01-状态:已解决]
常玉梅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诉讼费按照购房款标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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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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