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计件制度也不能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违反,劳动者可以起诉单位。具体到本案中,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起诉你所在的工厂索要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