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改姓问题
2012年七月份法院调解离婚后孩子有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600元生活费及探视,至今男方从没来探视和给生活费。2014年4月份,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给付了生活费。我想既然男方不负责任,生活费我也不要啦,能否把孩子的姓改随女方姓?如何去改?求帮助!谢谢!
补充提问:
孩子现在还差2个月到3周岁了。为孩子改名的事,曾经到地方派出所咨询过,回答是必需要孩子的父母双方到派出所签字同意才能改姓。说是公安局有规定,否则无法改姓。孩子从出生到目前男方从没履行过应尽的责任,即使给付点生活费,还是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的。国家的法律是健全的,但是怎么能又出现地方性规定。这样的结果对孩子健康成长极为不利。求帮助,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07-31-状态:未解决]
汤建勋律师的解答:
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孩子有自己的意识听从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