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请问一下,甲想办事,乙是中介,收了甲的钱三万,并打了一个收据,(收据上写事办成,就不退钱,没办成就退钱),之后乙把钱27000元给了丙办事,丙给乙写了一个借条(写着丙借乙27000元),之前甲把乙告到派出所,现在甲又把乙起诉到法院了,丙找不到人了,(丙和甲是老乡,是丙把甲介绍给乙的)乙现在怎么办,承担什么责任..帮帮忙,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4-08-07-状态:未解决]
甄丽敏律师的解答:

乙应承担赔偿甲三万元的损失,赔偿之后向丙追偿,但追偿数额是27000元。乙应到法院起诉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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