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
我结婚5年了,有个4岁半的小男孩,当时结婚他借了2万元,我给他1万元。后来我做生意借了4万买了面包车,他一分都没出,建了两层小楼也是我借钱的,但地基是老房子拆的,还有一个车库和大铁硼,可以避雨的那种,有70-80个平方,那都是借钱建的,这些都是结婚后建的。以前的房子是他爸爸的名字,他爸妈在家已经没收入有7-8年了,借的钱也是我们还的,他们也还不起,家里还办了一个加工厂,是他姐夫投资的,我们只是招几个人做事,到发工资的时候就会送工资过来,我们只管生产。请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是我要自己创业,他不肯,说我离开就离婚。如果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4-08-10-状态:未解决]
李水湘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既然双方都没有过错,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分担等内容都由双方协商后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李水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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