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未标注还款日期至今八年未还

八年前的欠条,无意间又翻出来,上面写已借六千有签名有日期,未标注还款时间,只说按一分利息还款.现在要帐,非说还钱了,还说是我讹钱。当时收到借条时就把借条放在书里夹着,一直没在意,八年期间也没有去要求他还钱。借钱时也没有其他证人在场,想问一下现在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可以通过诉讼把钱追回来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12-05-状态:未解决]
夏可亮律师的解答:

你好: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开始起算,两年之内主张权利。可以诉讼,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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