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把婚前的工厂抵债?

我和丈夫婚前有一小加工厂,没有登记注册,前期丈夫满着我搞放贷,结果不知什么原因让高利贷把自己套进去了,欠了很多外债,其中借我娘家亲戚的钱没还,丈夫现在与我协议离婚了,当时也没提及我们厂子归谁,现在我前夫离家出走,联系不上,亲戚上门讨债,我是否可有权利把我们的加工厂用来抵债?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10-10-状态:未解决]
张长海律师的解答:

1、你的加工厂属于你婚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你可以自由支配。
2、所以,你可以用加工厂抵债。

我咨询张长海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长海律师 > 张长海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