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把婚前的工厂抵债?
我和丈夫婚前有一小加工厂,没有登记注册,前期丈夫满着我搞放贷,结果不知什么原因让高利贷把自己套进去了,欠了很多外债,其中借我娘家亲戚的钱没还,丈夫现在与我协议离婚了,当时也没提及我们厂子归谁,现在我前夫离家出走,联系不上,亲戚上门讨债,我是否可有权利把我们的加工厂用来抵债?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10-10-状态:未解决]
张长海律师的解答:
1、你的加工厂属于你婚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你可以自由支配。
2、所以,你可以用加工厂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