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小孩病重医药问题

男方上门入赘,离婚时小孩已经过了18周岁,当时男方是净身出户,离婚至今几年间并无任何联系,现如今小孩23岁病重,请问男方还用出医药费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4-10-08-状态:未解决]
耿式磊律师的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不用出费用,但是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请对方酌情负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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