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3 19:20:09 作者:邱戈龙、柯坚豪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长昊律所】 专注于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行政、刑事多重救济途径,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导读:当生物科技遇上商业秘密战在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正从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驱动型发展模式。在这场没有硝烟的商战中,知识产权成为企业角逐的核心竞争力。近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在一场涉及尖端生物技术的商业秘密纠纷中,再次展现了专业实力,成功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菌"临城下:一场离职引发的商战2018年,孟某杰从ZT公司离职后创立AL生物科技公司,并邀请前同事张某担任技术总监。ZT公司指控其将公司机密菌株技术用于AL公司的量产环节,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这场看似平常的离职创业故事,很快演变成一场关乎企业存亡的商业秘密攻防战。
证据迷局:瑕疵重重的指控长昊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敏锐地发现原告证据链存在致命缺陷。首先,侦查机关从未对AL公司生产线进行现场勘验,仅凭产品成分相似就推定侵权,完全忽视了工艺差异的可能性。更关键的是,ZT公司提供的鉴定报告存在双重瑕疵:其主张的商业秘密检测方法实际上已在网络公开;且鉴定机构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已丧失法定资质。这些发现直接动摇了指控的根基。
权益保卫战:为企业生命线而战案件审理期间,公安机关对AL公司采取了查封设备、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使企业陷入停产危机。长昊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在判决生效前,AL公司仅存在侵权嫌疑,且查封决定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这种既关注案件胜负,又守护企业生存的辩护策略,展现了律师的职业担当。
正义终章:司法亮剑护创新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掷地有声:"驳回上诉人ZT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这一判决不仅还AL公司以清白,更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恶意商业竞争、保护创新环境的坚定立场。在知识经济时代,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也要防范借诉讼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