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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不需要赔偿
在寝室楼上喝酒寝室在18楼,酒瓶子不小心掉到了楼下,有人说伤到了怀里的小孩,但一直不让我们去看小孩,还一直在敲门闹,也在物业闹,让我们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人民币,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给他们。
咨询者:
fa2147612759
辽宁
[
咨询时间:2016-07-13
-
状态:未解决
]
万景峰律师的解答:
对方有没有受伤或者受到什么重大惊吓?如果他们拿不出医疗证明或者其他受到损害的证明就不用给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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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景峰律师
执业机构: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伙加盟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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