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彩礼是否退还的问题

登记结婚半年了,一直争吵不停,他从不主动沟通,我主动跟他沟通,说我自己看法的时候,只要有一点点是说到他父母的都不行,都非要跟我争出个一二来,一说到花钱买东西更是不得了,没完没了的说他父母有多么多么的不容易,他的工资花到哪了我更是提都不能提,就算是给他父母了,我觉得我也应该有知情权,我问的时候根系躲躲闪闪,要么就说不想让有负担,慢慢的我也就不愿在问,每天感觉很累,没有在继续过下去的信心了,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就拿彩礼说事,怎样我才能离婚,彩礼是否应该退还?如果需要退还应该怎样退还?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6-07-25-状态:未解决]
万景峰律师的解答: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们属于以上情形的话,就要退还,否则不需要退还彩礼。至于离婚的话,你们双方之间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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