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单位工作了12年,去年7月签了三年 期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工资。 今年单位在没找我谈话的情况下,要部门经理通知我,因 人事变动降低我的工资。实际上我的工作内容没变,也没 减少,还增加了一些。工作时间也增加了,休息日也减少 了。这种情况是否算单位违约,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怎么计算?我该怎么做?急盼解决!!
补充提问:
劳动合同签定后,单位没有给一份我们个人,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出据合同?如果要加班费,单位是否应出据排班表和考勤表?如果单位也不能出示,怎么办?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4-12-19-状态:已解决]
何少挽律师的解答:

单位的情况属于违约,你可以找单位协商,也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补偿金是你12个月本人工资。

我咨询何少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少挽律师 > 何少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