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侵权奢侈品眼镜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时间:2015-03-18 09:23:24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海关查获侵权奢侈品眼镜

近来,天气好转,眼看夏天也要来了,眼镜商也将开始进货了。但是,国外进货的眼镜竟然涉嫌侵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怎么来保护产品免遭侵权?

近日,北京海关隶属首都机场海关在快件现场查获一批标称“PRADA”牌的太阳镜,经权利人鉴定为侵权产品。这批太阳镜收货人为国内一家主要从事奢侈品销售的网络电商,与多个奢侈品牌的真品眼镜在同一票货物中报关进口,是一起典型的真假混装进口侵权货物案。

这批侵权“PRADA”太阳镜共计77副,申报价格与正品价格相差不大,启运地为意大利转韩国进口,而销售渠道主要是网络,很容易迷惑消费者。目前,海关将对该批侵权眼镜采取扣留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自2013年以来,北京海关共查获进出口假冒奢侈品牌商品案件60余起,扣留假冒奢侈品31000余件。其中进口假冒奢侈品呈明显上升趋势。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

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专利权的,可以在向海关提供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海关应当退还担保金。

奢侈品市场前景广阔,但是侵权是不被允许的,想要以假乱真逃过海关的监管简直是天方夜谭,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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