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假冒卫生巾 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

时间:2015-03-26 09:13:57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海关查获假冒卫生巾

假冒卫生巾?乍一听心慌慌的,这可是关系到每一位女性的健康啊!

近日山东青岛海关下属黄岛海关通过现场查验发现,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该关申报出口的卫生巾使用了某知名国际品牌标识,涉嫌侵犯该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该批假冒卫生巾共有39776包,申报价值3.5万美元。这是黄岛海关查获的首起一次性卫生用品侵权案件。

查发当日,青岛黄岛海关在对某公司出口的一批申报为“无品牌”的卫生巾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最外层的包装箱上无任何品牌标识,但里面却藏着“猫腻”,里层的卫生巾外包装箱及内包装上均使用了某国际品牌标识,且发货人无法提供该商标的使用授权书,目前该批卫生巾正在等待进一步处理。

负责此次查验的黄岛海关关员介绍,该批卫生巾外包装简单粗糙,单片卫生巾没有进行独立内包装,与一般正规品牌相比差别明显。另外这类侵权商品在质量和卫生方面也难以保证。其实,国际知名品牌持有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强,基本都在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备案,侵权商品一旦过关查验就会被查扣。

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

国际知名品牌持有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强,基本都在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备案,想要侵权哪有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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