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7 09:06:26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任何冒牌商品的销售,在无形之中都会对正品商品及其经销商、真正的权利人造成损害。四千双侵权鞋止步国门,不仅使权利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同时也展现了海关的威严。
四千余双侵权鞋止步国门
近日,长春海关所属珲春海关在一票出口申报品名为凉鞋的货物中,查获涉嫌侵犯“MICKEY”、“D&;G”、“NIKE”三个知识产权商标的凉鞋4560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珲春海关已依照权利人提出的保护申请将货物予以扣留。
据了解,从今年年初至今,长春海关已经查获侵权鞋类案件16起,涉及品牌20余个,共6603双。
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地域限制,因此其权利要想在更广的范围内得到保护或免受侵害,海关备案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的措施。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划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
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
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嫌疑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ex-officio)。由于海关依职权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属于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而且海关还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依职权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 “主动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的更广领域的保护和免受侵害,海关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做好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对维护权利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