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海关官员尽责保通关 海关查验受损应获赔

时间:2015-05-08 09:17:10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北仑海关是中国东海国门的第一线,因此要保护好国门安全的大任,尽职坚守对海关关员来说就尤为重要。

北仑海关官员尽责保通关

入夏以来,气温持续达到甚至超过40℃,屡创新高,这是对露天作业的极大考验。

就是在这种高温“烧烤模式”下,作为东方大港国门卫士的北仑海关查验关员,顶着强高温,依然坚守在一线。他们用汗水和毅力,用责任和担当,确保了口岸通关的顺畅,同时保卫了国门的安全。

北仑海关关长陈玖伟表示,“我们北仑海关是东海国门第一线,有36个监管场所,有121名身处一线的岗位关员。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在如此高强度的炎热作业条件下,我们的一线查验关员无论男女,都表现出了过硬的素质,他们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严格把守国门,热情服务企业,为宁波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海关查验赔偿相关

对进出境的货物进行查验,是海关的职责之一。当然,酷热的天气里,海关官员仍能坚守岗位,确实值得敬佩。但是如果海关官员在查验的过程中造成货物的损害,那么权力也不能当然的为其免去赔偿责任。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价格等是否与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物品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有权对所有进出境货物、物品实施查验,但为了方便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海关一般是根据不同口岸、不同时期、不同运输方式、不同贸易性质、不同货类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不同的查验方式和监管重点。

所谓查验赔偿,是指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物品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海关查验赔偿是《海关法》规定的海关特有的赔偿制度,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不以违法作为赔偿的前提条件,在学理上一般认为是一种行政补偿,即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行为或因公共利益需要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

海关官员虽然掌握着开关放行的“大权”,但是为了充分人的保障贸易的进行和过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海关查验赔偿确实能让很多人更放心。

执业机构:北京卓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资产拍卖 刑事辩护 海关商检 海事海商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晓霖律师 > 张晓霖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