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1 09:07:56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上海海关简政放权,力促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更快捷。然而,因为便捷,其注册登记的程序更是不容忽视,否则会有法律责任!
上海海关简政放权方便备案
注册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的上海慧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保税区海关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按照以往的行政许可程序,企业需要准备4-5份文件材料,经过海关7级审批,最长在40个工作日内方可拿到批准证书。如今,公司通过自贸区海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制度,在申请当天就完成了备案。
据悉,从2014年7月1日起,上海海关首次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改为注册登记备案制,取消、下放相关海关管理事权,降低报关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减少流转环节,并试点将企业海关备案纳入工商“一门式”受理,将办理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为3个工作日,提高了行政效率。
上海海关推进简政放权各项举措,在企业管理、关税缴纳等方面让企业办事更便利。截至今年1月底,自贸区海关共办理报关企业备案(换证、变更)50家,其中,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备案(换证、变更)15家。
除了自贸区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制度外,上海海关还将“减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下放至各隶属海关,将“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下放至自贸区内各海关。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律责任
报关注册登记的更快捷,对许多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剂兴奋剂。快捷的报关注册登记,自然的会让他们的通关更加的顺利。但是关于报关注册登记,即使程序简化,可有些法律责任不得不提醒大家!
一、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未向海关备案,擅自变更或者启用“报关专用章”的;
(三)所属报关员离职,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如今,程序的简化能让报关企业省去很多的麻烦。但是,如果报关注册登记连已经简化的程序都不能遵守,那么势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