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5 09:42:30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枪支弹药是我国禁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违反该规定,海关可以依法给予一定的处罚。日前,杭州海关破获的特大武器弹药走私案,并抓获多名涉事嫌犯。
杭州海关破获走私武器弹药案
杭州海关21日对外发布,历经一年多的缜密侦办,该关成功破获1起特大走私武器弹药案,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查证各类违法枪支112支,铅弹、子弹3000余发,打掉了一个跨境走私武器弹药的犯罪团伙。
2014年1月24日,杭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在对进境邮包实施过机查验过程中,发现一个从美国邮寄入境的邮包中藏有金属质地的管状物,疑似枪支重要配件。杭州海关在邮递渠道又陆续查获多个藏有疑似枪支配件的邮包。随后专案组先后在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共查获各类枪支27支,铅弹、子弹3000余发。海关最终查实,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先收取购枪款,后在境外组织货源并将枪支拆成散件并伪装成装饰品、灯具等,通过快递从香港直接将气枪走私入境,快递至各个境内买家指定的收货地址。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海关移交的线索,又陆续查获枪支85支、配件一批。
外贸企业走私责任重大
走私枪支弹药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受到刑事处罚自然是应当的。但是如果这个犯罪团伙利用外贸企业走私,那么外贸企业可能还将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
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的基本前提是:违规、走私行为事实成立,由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并已生效;或构成走私罪,由法院已作出判决并已生效。
《关于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规定》的规定,对外经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
(一)走私进出口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案值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
(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漏缴税款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
(四)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案值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
(五)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
外贸企业的合法对外贸易,是保证自己顺利贸易,赚取利润的前提。试问:如果因违法走私,而被撤销对外贸易的经营许可,作为一个外贸企业该如何存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