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果女方索赔的事实依据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