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房子原是1983年爷爷奶奶盖的上面三间下面三间,后来伯伯因为盖别墅将三间卖给父亲,父亲和继母再婚,房子全部装修是在和继母婚姻登记前,后父亲补办房产登记,2011年房子拆迁,分到两套房子每套120平,继母因要一套房屋和父亲打离婚官司。父亲和继母分居两年多,后法院认定房子非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房子归父亲所有另支付8万赡养费。在签字离婚协议前,2014年父亲发生事故死亡。现继母要求父亲财产为遗产需要分割,第一继承人为:继母,我,奶奶。奶奶是否有权利要求房子归自己名下,因为是奶奶盖的房子,没有任何手续赠予父亲,父亲是自己去办的房产登记。离婚诉讼时已经提交证据证明房子为奶奶所盖。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12-16-状态:未解决]
韩美莉律师的解答:
离婚诉讼中对房屋归属的判定己生效,你奶奶如想要回房产需经诉讼程序确认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