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后房产部分分割给对方,拆迁时评估问题

我家原来是五架梁,我妈再婚后与对方翻建成了七架梁,我妈是2002年离得婚,在离婚后期间我妈在七架梁的基础上又加盖了一层,因对方听说我们这要拆迁,在2012年上诉说要分割房产,房子无房产证。在2014.12.16日经法院调解将二层楼房的第一层东侧的一间房屋的所有权给他。请问如果拆迁评估时,他的那间是按楼房的标准评估还是作为单独一间房子评估。谢谢了,跪求!!!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12-20-状态:未解决]
刘丽薇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个需要咨询具体的政策制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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