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发错,员工拒绝归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名公司的出纳,在2014年11月—2015年1月由于我个人的失误,将公司两个名叫“张杰”的员工工资10000余元发错,其中一名员工已经离职,误将在职的张杰工资发到离职人员张杰的工资卡上,经银行确认,在职的张杰确实没有收到工资,离职人员张杰银行账上收到3个月工资,经过协商离职人员张杰承诺归还3个月工资10000余元,可是见面时对方才给了5000元,剩下的6000余元迟迟未归还,我想咨询一下,离职人员张杰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谢谢律师!
补充提问:
那我应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去法院起诉他吗?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01-26-状态:未解决]
田小平律师的解答:

您好,张杰多拿的钱属于民事法律中的不当得利,单位有权要求该张杰返还不当得利的剩下的6000元,如不归还的,单位有权起诉,法院最终也会判决张杰返还不当得利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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