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工伤退休后去外地治疗的费用怎么算,退休后应给予什么待遇。

本人07年在化工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臀部以上,小臂脚面大面积烧伤,左手手指截肢三节被鉴定为四级工伤。11年退休回家,14年赴北京为手部从新治疗。想问一下,治疗费用,陪护家属一人的费用应怎么算。还有退休后国家或单位应给予什么待遇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5-03-04-状态:未解决]
田小平律师的解答:

1、到如果是跨省性异地就医,不能使用本地的医保卡,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回本省医保局报销。之前需填写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疗保险申请表,再到居住地社保中心盖印,然后返回户口所在地医保中心。

各地流程规定不一,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2、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1)养老保险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由工伤保险补足
(2)没有养老保险的,继续发放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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