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
爷爷去世了在村子留了个破烂的房子(但现在要涉及到搬迁、赔款的问题),他有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爸爸),在爷爷去世之前就因病去世了。爷爷还有个继子,但那个继子完全没尽过供养义务。之前我有手写过一份放弃继承爷爷房屋的承诺书,但是没有按过手印,也没有去公证过,请问具有法律效应吗?现在继子想要全部遗产,请问那个房子是全归继子继承,还是归我们两人共同继承?另外,爷爷留下个很老的房产证(不是现在那种最新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是爷爷和我爸爸的名字。
补充提问:
爷爷在生前虽然有抚养过继子,但没有经过法律确认过他与继子的抚养关系。并且爷爷在我父母去世五年之后入了五保,继子多年来有能力却完全没有承担过赡养义务。爷爷生前一直是和我以及抚养我的姨妈姨父住在一起,但村上的官员都一致认为爷爷的遗产应该由继子单独继承,请问继子真的有继承权吗?还是应该由我来继承?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5-07-27-状态:未解决]
田小平律师的解答:
你好,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另,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