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06 23:22:14 文章分类:人身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
四、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