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5 08:14:13 作者:李增亮 文章分类:社会聚焦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5年4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1991年3月15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201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