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乙两人合伙做生意,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中,甲方为了能将利润占为己有,与丙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称其与乙方合作做时借丙三十万高利贷,现需要还,后将甲乙合作利润转给丙方,实际上被转出的款还是由丙到说后又给了甲方。甲方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涉嫌犯罪的话是啥罪,是啥理由?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5-03-23-状态:未解决]
李晓贵律师的解答:

可能涉嫌诈骗,及时报警处理。


也可以走民事程序,起诉甲方要求返还合作利润。甲方没有证据证明借款是合作所需,这30万借款就是甲方的个人债务,甲方挪用合作利润偿还个人债务,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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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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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上市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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