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我的父母出资买房,只写我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

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只写我的名字,离婚的话是不是算我个人财产?
如果希望是个人财产,那父母出资是不是指必须父母一次性付清房款?是否能再用我的公积金去贷款?
请律师帮忙回答,非常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3-27-状态:未解决]
李晓贵律师的解答:

父母一次性付清全款,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子女一个人名下,视为对子女一人的房屋赠与。不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是按揭的,父母支付的那部分不拥有房屋所有权,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金钱赠与,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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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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