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咨询
我大姨去世后,大姨夫又结婚,不久去世,由于我大姨是残疾人,有过一个孩子,10岁意外去世,此前都由姥爷家抚养。我大姨和孩子都有分地。由于残疾人不方便,大姨夫家没有人管他们的日常照顾,由村里大队补贴,家里的照顾都由我姥爷姥姥负责。现在关于我大姨夫家里房产的问题,以及我大姨在世时的分地问题,我姥姥姥爷有没有继承权力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03-28-状态:未解决]
李晓贵律师的解答:
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你姥姥姥爷、大姨夫可以继承大姨的那一半份额。耕地不是大姨的遗产,不涉及到继承问题,但是你姥姥姥爷可以继续承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