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工伤

2012年5月因工作需要乘坐公司租赁车辆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臂骨折,交通队判定对方主责,租赁公司次责。12年13年进行两次手术,手术费由公司垫付,后向法院提出诉讼,判定租赁公司赔付30%,对方赔付70%。后对方无赔付能力只收到租赁公司赔付金额。此后公司申报工伤,社保赔付的差额不能抵扣公司垫付住院费,公司向我本人索赔合理吗?我是受害人,没有得到赔付还要赔偿公司吗?公司应该负有无过错责任吧?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5-03-29-状态:未解决]
李晓贵律师的解答:

工伤赔付部分属于劳动者个人的,不能抵扣公司垫资的医疗费。案件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无支付能力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会得到一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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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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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上市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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