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律师你好,我像您咨询一件事,我们是2007年卖给他人的蕨菜款,当时说短期就给,一直到现在都没给 在这期间在2009年起诉过,因为他当时钱蕨菜款钱的有很多人,当时调节是按百分之五十给就算勾销了,有一部分人同意了,不同意的就2-3年按百分百给,我们同意的是 2-3年后按全额给,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什么书面答复,我们就撤诉了,一直到现在都没还钱,在这期间一直都在想对方要钱,他也承认欠我们的钱,就是一直在往后推,请问一下律师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再从新起诉欠条还生效吗、欠条的格式就是,欠条 人民币的金额,下边是欠款人的名字,和日期,没有规定的还款日期,请律师耐心的帮我解答一下,望速给解答,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5-04-06-状态:未解决]
李晓贵律师的解答:

没有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开始计算

我咨询李晓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上市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晓贵律师 > 李晓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