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于男方于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由于男方年纪不够没有领证。我们在一起生活不到一年,有一男孩,在孩子刚满月我就被男方撵出来了,当时结婚给了九万彩礼,购买结婚物品,种地农资物品,生活生活用品所剩无几,现在男方起诉我要求返还65000元和首饰钱,首饰已经被他家拿走了,钱我这只有俩万,我应该返还么,返还多少,而且我是刚满月就被撵出来了,我能要求什么赔偿,赔偿多少!?
补充提问:
应该返还多少,我能要求男方赔偿我么而且,当年种地的收入我能分么,这事过去四年,他家从来没提,现在提有效么?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4-10-状态:未解决]
张金成律师的解答:
因为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但是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