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求助

朋友借了我6万块钱不还.我去法院起诉他.可是法院为什么不受理我的案子哪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5-05-05-状态:未解决]
吴高磊律师的解答:

你好: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活动,专业性极强,为维护你的切身利益,建议你委托专业人士代理。

我咨询吴高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高磊律师 > 吴高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