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想咨询您一下,我们的一个员工两份月通过邮箱将一份辞职函发给我们的老板(我们老板是外国人,长期居住在加拿大),请问我们老板签上现在的日期,这份辞职函有效吗? 另外,这位员工是个中层领导,时有加班,现在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但是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中层领导没有加班费,可以适当调休。并且公司也有明文规定,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申请,上级审批后才可加班。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5-06-12-状态:未解决]
颜莉萍律师的解答:
员工已提前一个书面通知,辞职信不存在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问题。
至于,加班费用,须依据对方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公司的规章制度也须经过法定程序,未经法定程序而制作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是不具备约束力的。